一、 用藥操作不規范容易造成事故發生。 我們在服務中,發現有的 養殖戶在使用魚藥過程中,由于操作不當,很容易造成人體傷害事故,如: 2008年沙河一養殖戶在使用指環凈殺指環蟲,使用時一次未用完,瓶口又未擰緊,裝在褲子的后袋里,結果藥液腐蝕到皮膚,使局部皮膚燒傷腐爛,花了好幾百塊錢,才痊愈。2009年,穆莊村一養殖戶在使用二氧化氯過程中,該養殖戶違反操作程序,先把二氧化氯倒在容器內,后倒水,結果發生爆炸,險些造成危險事故。正確的使用方法:應先在塑料容器內倒入水,然后再慢慢地倒入藥劑,邊倒邊攪拌,待完全溶解在進行全池潑灑。
二、 用藥時間不當,造成死魚事故 使用消毒類藥物一般選擇晴好天氣的上午 9:點以前,下午四點以后;對于生物制劑應選在晴好天氣的上午10點以后用藥比較好。用藥時間應在投喂飼料以后進行。如果用藥時間不當,也會造成死魚。如:養殖戶胡某某,每天都在早上6點---7點之間投喂飼料,而在2010年6月12日早上6.點30分,拋灑了小顆粒的底改,使處于饑餓的泥鰍誤吞,結果造成泥鰍吞食底改造成脹氣死亡。
三、 持續陰雨天后,不要急于用藥 高溫季節魚類生長旺盛、攝食量大、排泄物多,池中的的生物排泄物、死亡生物、有機碎屑在分解時需消耗大量的氧氣,當持續陰雨天氣較長時,池水中的氧化制造者主要是浮游植物,因無法進行光合作用而無法制造大量氧氣,常常形成嚴重缺氧,水中有毒有害物質濃度升高,導致魚類浮頭。當持續陰雨天后,出晴 1-2天,浮游植物光合作用長生的氧氣可能無法消除氧債,池水仍處于缺氧狀態。因此。不能使用殺菌藥物或殺蟲劑藥物。使用后,因為化學反應,消耗大量氧氣,當晚至次日清晨特別容易缺氧。
四、 藥物劑量過大造成事故。
不管使用何種消毒劑或殺蟲劑,都有一定的濃度和時間限制,有些藥物高濃度殺蟲后需要及時加注新水,否則也會因為藥物濃度過大造成死亡事故。
|